姜忆初终于想起了这个眼熟的男人。
那天是周末,她以一个美妆博主的身份在微博上更新了名为在逃性感小野猫的妆教vlog,由于这个性感小野猫的妆化得实在太好,于是她叫上好友伏乐去蹦迪。伏乐是麻醉科医生,跟姜忆初一样,热爱泡吧,经常被姜忆初调侃白天麻醉别人晚上麻醉自己。
不带废话只一句“10点见”,两人便约在距离医院不远的酒吧里。
姜忆初不记得那晚是怎么跟伏乐分开的,也记不清怎么遇上的顾思闲并和他去了酒店,只记得那天晚上是她最舒服最放肆的一晚,以至于那晚她巴着他,久久不肯入眠。
可能是身心愉悦抑或是顾思闲身上冰冰凉凉特别舒服,姜忆初难得主动地窝他怀里入眠,等她第二天下午醒转,顾思闲早已不见踪影。
夜里的放纵,往往天明落幕,一旦回归人海,只剩素不相识的默契。
也有例外的。
那一整夜的尽兴后坐力太强,让姜忆初在接下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深陷其中却得不到疏解。姜忆初自问是个偏重欲的人,不然也不会热衷于男女那点事儿,偏那段时间里和谁一起身心都不痛快,导致她郁郁寡欢大半个月,微博都停更了许久。
过了一会儿,姜忆初肚子舒服了一些,她点开微信回复:改天请你吃饭。
跟他谢小护士的话语一模一样,是一句客套话。但真要有人计较,又可以不只是客套话而已。
对话停在姜忆初的那条消息,之后再无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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