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3日,入库榴弹炮40门。
&年3月7日,入库榴弹100枚。
&年4月1日,入库手枪100支。
……
本子上的内容都是这些,日期是从十年前一直到现在。
张余又翻开第二个记事本,第一页写的也是两个字——出账。
&年5月10日,出售给段英才手枪10支,手枪子弹1000发。共计:102万。
&年6月1日,出售给李润发冲锋枪15支,冲锋枪子弹50000发。共计:1600万。
&年6月13日,出售给王一明榴弹炮5门,冲锋枪20支,手枪40支,榴弹30枚,冲锋枪子弹100000发,手枪子弹2000发。共计:8700万。
同样,内容也是从十年前开始,一直到现在。在账本的最后,还有姚成刚购买枪支的记录,以及倪妮等人冒名购买军火的记录。只是这笔记录,没有总计的数字,而是写着“交易失败”。
很显然,这就是军火组织的出入账。不过这上面的字,是谁所写,还不得而知。当然,哪怕不是乌拉宗财的笔迹,能够在上面找到乌拉宗财的指纹,照样能够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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