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景的外貌,哪怕站在人海中也不会泯灭于众,是最靓的那个仔。
等待的过程中,云景看到了一个熟人,宋明刀,他从城外归来,黑衣剑服,整个人锋芒毕露,宛如一把出鞘的利剑,卓尔不群。
他三十多岁不到四十岁,正是人生巅峰时刻,‘年轻人’的姿态展现得淋漓尽致,趁年轻,恣意一些,本该如此。
不过宋明刀身上有淡淡的血腥味,肩膀处的衣服都破了一道裂口,明显受伤了,但是皮外伤,他似乎不久前杀人了,一身杀气还未彻底消去,所过之处人们纷纷避让。
对于他这样的江湖中人,平民百姓最好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此人的武功明显又精进了不少,真不知道‘剑经’被他练到什么程度了”,云景打量了他一眼心中暗道,有些啼笑皆非的,谁知当日吹牛写下的剑经居然真被他练出了名堂。
好吧,世间从来都不缺少天才,对天才而言,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然后云景就想到了前世看过的那些话本,很多老乡去了其他世界不开挂就活不下去,殊不知对真正的天才来说,他们本身就是挂逼,外力反倒会成为天才成长的阻碍。
宋明刀也感受到了云景的目光,抬眼看过来,认出了云景,当初他在路上挑战夫子刘能时见过云景,还记得,远远的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他没认出云景是当初去凤阳城路上时遇到的那个小屁孩,时隔多年他早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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