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报社,每天会做很多的广告,但这卖房子的广告,他们也还是第一次看到,社长和总编两个人都觉得很新鲜,广告新鲜,发布的形式又新鲜,总编有些按捺不住的兴奋,觉得这要出来,就会是一个冲天炮。
他们仔细审阅了广告的内容,他们也不是很清楚这楼花是什么,问了广告部主任,广告部主任说,也就是预定一个买房子的资格,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查过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提及楼花这个事,更别说禁止买卖了。
“这个,说穿了就是签订商业合同时要求预付的定金,楼花不过是个时髦的说法。”
广告部主任补充了一句,社长和总编都明白了,他们继续审核了广告里其他的部分,好像也没有什么敏感的地方。
广告部主任还提醒他们,这在全国,有人已经这么做了,今年一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大年初三的上海《文汇报》,已经开了这个先例,登出了全国第一个的头版整版广告。
社长和总编,当然记得这个事,这事当时虽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直到现在,有关主管部门也没有出来表态,说是可以还是不可以这样做。
这还是年初的事情,南巡讲话之后,国内的整个风气,已经和年初大不一样了。
总编提出,现在不是鼓励思想要解放一点,胆子要大一点吗,还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觉得我们这样做,就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就是解放思想的具体表现。
社长也被说得亢奋起来,他看着总编说,要么,我们干?
“干,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总编说完,犹豫了一下,那是不是要往上请示一下?
“你觉得请示了,上面有人敢挑这个担子吗?”社长笑着,意味深长地问,总编也笑了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