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也一起加入赔偿,你一年半,杨林五年,这些年你们要跟我签订卖身契约,任我差遣,直到赔偿完八百块的医药费为止。”
孙旭没有把契约说得清楚,但内容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而且他没有说赔偿完八百块就完事,而是要让林奕奕卖身整整一年半才能走,杨林的时间则更久。说明孙旭的目的不是钱,而是用另一种办法在复所有过结的仇。
但林奕奕是无端无辜被扯进来的,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条件!
孙旭仿佛早就猜透她想法:“当然,你也可以见死不救,明天中午把残废的弟弟带走,那我们之间的仇怨也可以一笔勾销。如何?”
说到最后,孙旭语调玩味十足,就像在享受什么好玩的游戏,然后故意把最终的二选一选择权抛给林奕奕,让她定夺。
林奕奕沉默了。
孙旭太狡猾,这样的选择让她选,不形同在刀锋上跳舞吗?
了然自己半条小命在林奕奕身上,杨林双手攥住她衣服求饶说:“姐!姐!你救救我呀!我不想走不到路!”
“别吵我……”林奕奕有点烦躁。
“啊??有什么吵不吵的,选哪个不是很明显吗,难道你要看着我废了两条腿去路边乞食??你过意的去吗!!”见到林奕奕态度,杨林也急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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