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困得早,看着看着就倒在瑶姬腿上,极为方便她摸,那时他还留的长发——向无敌的叔父大人学的,顺滑地铺在腿上地上,像是匹昂贵的绸子,一抓一个爽。
彭铿敲敲打打给编辑交.上几万字,从屏幕里抬起头来,惊觉这两个人已经开始亲密无间地顺毛,顿感正宫地位岌岌可危。第二天-早就提溜着没睡醒的侄子出门,敲开楼下tony的房门,把那小子留了几年的长头发嚓嚓几下剪成妹妹头
侄子本身心大,随他爹的性子,根本不介意短发还是长发,夏天到了捂着一脖子的痱子恨不得剃光头裸奔,倒是瑶姬’下班回家瞧着他齐刷刷到耳朵尖的短发,摸着手心可惜了好一会儿。她后知后觉地发现,彭铿一声不吭坐在身边的时间变多了,背对着人坐下,一头黑发披散下来,细幼发亮,像是一只独得恩宠的猫,神气高贵又骄傲,一下一下舔着爪子,皮毛油光水滑。
猫?
对了,还有猫啊。
瑶姬一拍手心,回家路上绕去公园,快乐地在草丛里摸上了一窝野猫。
猫真是好东西,又软又粘,手心一蹭上去就咪咪叫个不停,翻出白白的肚皮来讨赏,比侄子还讨人厌。
彭铿看着妻子袖口上几根细软的毛,还有那张漂亮脸蛋上心虚的笑,额角炸开青筋,世间的魑魅魍魉怎么他就这么多。
但不爽归不爽,他不可能真的变出一根棒子来把那窝野猫打它个魂也丢来魄也落,只得认命地从衣柜里摸出粘毛棒,权做宅斗文学里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太太,娴熟地清理起情敌的气味痕迹。
其实彭铿从没跟别人说过,大学时他也养过猫。
那是一只黑漆漆的流浪猫,毛色均匀,被保安室的好心大爷好吃好喝供得膘肥体壮,连头带尾笼统也才手掌这么大,像个圆鼓鼓的旧网球。染色的黑猪窝在花坛里,绿色眼睛亮如萤火,警戒鸡贼,不到夜里从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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