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座后他迅速的扒着碗里的粥,一手拿着煎饼大快朵颐,我又怕他呛到“慢点吃,不着急的。”
他抬头看我忍不住笑“所以我到底是要快点,还是慢点啊。”
我听这话脸色微晒,我想我一定脸红了。
“那...那就慢点?”不确定的对上他的视线。
他终于被我的样子逗的忍俊不禁。
比起他着急忙慌容易出错,我宁愿他迟到。
我坐在对面盯着他将我熬的粥喝掉,做的饼入腹,小菜给我留了二分之一,生活中的琐碎事件勾勒着我们相爱的痕迹。
我挺容易满足的,觉得这就是我和他生活中原本该有的样子。
待方兆珩走后,我将碗筷迅速洗净擦干水放入碗柜,工装裤、简单无花纹T恤套上,将柔软及肩发丝打理好,耳钉换了个简约型的,单肩包甩置背后,套上高邦靴,将一室温馨阻隔门后。
迎着晨曦的阳光,熟练的开锁,骑上我银白色的山地车往工作室疾行,阳光撒向大地,耳边的风呼啸而过,隐藏在树梢里的知了声此起彼伏,等红绿灯档口,我抖动体恤让风穿过胸膛,在闷热嘈杂中又开始了一天的社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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