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道士翻了个白眼。
宋钦真这小子有洁癖,又喜欢耍帅,所以特别偏爱用符纸,给人一种他最擅长画符的感觉。
其实,那小子擅长的多了去了,罡步、阵法、经义、书画,平辈之中都没一个及得上他的,最近就连刚上手的厨艺,都快赶超苏哲了。
但王家就不是这样了,他家以书法见长,画符是画得不错,但也只会画符罢了,别的就拿不出手了。
“怎么比?”宋钦真问道。
“现场画符,然后用所画的符纸相互切磋,先投降者即为输。”王绍麒答道。
胖道士挑了挑眉。
现场画符可不简单,容易受到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影响,稍一分心,所画的符纸便报废了。
两方比拼的不但是画符的速度,更是心境,若是谁能先将攻击力较强的符纸画好,谁就占了绝对的优势。
这一方面,几代专研书法的王家,无疑是占尽优势的。
比试讲究的就是一个公平,拿自己的长处和人比较,他们还要不要脸啊?
有本事和宋钦真比罡步啊,保证把他劈成炭渣,连亲爹来了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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