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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二十九) (20 / 22)

作者:洛娜215 最后更新:2025/1/2 5:44:59
        我不知道有很多人看到这一条的时候第一感觉是——为啥?死囚不是“废物利用”吗?而且使用他们的器官也会给他们的家人经济补偿,难道不好吗?

        不好的。

        在此之前中国是唯一系统性使用死囚器官国家,国际社会对中国采取“三不主义”,即“一个中国的器官移植医生不能够、不允许参加世界的器官移植组织;中国有关器官移植的文章,包括临床在内,在所有国际著名杂志一律不准发表;中国的学者不能在世界舞台上阐述、演讲关于中国器官移植的成绩。”

        为什么会如此?

        因为使用死囚捐献器官是对人的不尊重,而且没有人能够说明这些死囚是否是真的“自愿”中国的法律有个政治权利的概念,唔,读法律的宝宝应该知道。

        也就是哪怕你是囚犯,除了极少部分会被剥夺各种权利,大致上你还是拥有身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权利的。你死去以后你的身体还是属于你的家人的,家人愿意捐献那是另一回事。本来这个制度是好的,但是出现了灰色地带,譬如穷人的器官被某些人预订,双方你情我愿,我给你钱,你卖命给我。(尤其是关键器官,正规路径不会接受捐献的)然后你犯法,进去,死刑,器官出来。

        不能说这是百分百,但是的确有这个路子。

        千禧年的时候国内贫富差距大,很多事情是现在无法想象的,那是中国最浮躁的时期。

        后来就有人总结了一句我很喜欢的话,我在哪儿看到的忘记了。反正不是我原创哒!

        那句话就是——新的生命,不再从刑场开始,而是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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