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云状如疯魔一样奔向大火,做戏做全套,她要演的连自己都相信,皇帝那关才能过得去。
好在这亲王府的下人们腿脚够利落,在她真的冲进大火之前,总算如愿以偿被蜂拥而至的侍卫丫鬟们按倒,她一手痛苦的按着心口,双眼满含血丝,另一手还向着大火徒劳的抓过去,最后只能抓到一手湿淋淋的泥土。
再次气沉丹田,乐云扯开嗓子声嘶力竭的一声声“乐雨——”力求效果听之令人肝肠寸断,然而她准备的一口血水还没等喷出去,就被前赴后继上来“救”她的人,生生压昏了过去。
昏迷之前,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谁他娘的踩我手!
乐云再醒过来的时候,微微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眼球转了半圈,就又闭上了。
窸窸窣窣窜动声,伴着唧唧的叫声就在耳边,乐云淡定的躺着,眼皮都没掀一下,只微微耸了耸鼻翼——熟悉的霉味儿血腥味和尿骚味混合,闻上去还是那么销魂蚀骨。
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前世她在这里也蹲了一些日子,对旁若无人四处乱窜的老鼠,和呼吸间令人作呕的气味,有非常深刻的记忆。
头一回她一夕之间从天之骄女变成阶下囚,别说扎人的稻草不可能躺上去。她生平就没到这样脏乱的地方。
过路老鼠的一个侧目,都能惹得她尖叫垂泪,那段坐牢的日子她整日整夜的不吃不睡,只挑地中央一块儿干净的地方站着,最后体力不支昏倒后,是被老鼠当成食物生生啃醒的。
没有伺候的人,没有不用使唤就什么都做在她前面的丫鬟,她捧着被咬出血的手指,又饿又困又染了风寒头疼欲裂,认命的躺在扎人的稻草上,捂住心口,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知道了什么叫“卑贱。”
任你哪怕曾经皇亲国戚风光无限,只要下了天牢,都卑贱不如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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