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奴自投罗网,乐云气的肝儿疼,闭着眼越想越觉得糟心,喝了点水,一天也没吃进去几口东西,可便宜了她墙角老鼠洞里的一家七口。
愚蠢至极!若是她有能逃出生天的可能,乐云肯定拍着翅膀,飞到天边去,永远不再给任何人束缚住她的机会。
辗转反侧到晚上,乐云从稻草上坐了起来,把一整天翻滚的乱糟糟的头发,用五指成梳好赖梳捋顺些,寻着裙子下摆撕下一条两指宽的布条,搁在膝盖上。
乐云把头顶的白玉簪拿下来,放在旁边,散落的头发在头顶拢好,给自己草草挽了个利落的男髻,用撕下来的布条系上,捏过白玉簪,在手中摩挲,回想着关于皇帝开放逃杀场的细节。
当今皇上是先帝的第三子,名为乐悦,除了残害忠良听信奸佞之外,还有两个上不去台面的爱好,一是喜好看多人交合,二是嗜爱血腥。
按理说德行有失是不能拥为天子的,但因先帝爱好猎艳,且专门喜好卑贱的女子,虽然子嗣不少,可出自正经宫妃的皇子,只有乐悦一个。
相比那些宫婢,妓子,尼姑,甚至女奴生下的儿子来说,肃妃褚氏生的皇子虽然毛病诸多,可好歹出身正统,爱好也都“无伤大雅”。
这个“无伤大雅”还在大臣的容忍之内,只因为皇帝虽然爱好上不去台面,却来来回回折腾的都是些死囚和最低贱的奴隶,大臣们劝阻无用,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人捏鼻子忍耐,就有人上赶着捧臭脚,肃妃溺爱儿子,皇帝上无警言的长辈,下无谏言的臣子,有的只是跟风拍马的附庸。
于是时间久了,小打小闹的多人搏杀,随着皇城权贵的跟风,演变出了规模,不光城郊原本用来狩猎的苍翠林,变成了皇帝每年用来放逐死囚的逃杀场,还有了荒唐至极的逃杀规则。
每年八月,天牢中的死囚,就会被放逐进苍翠林中,规则很简单,只需要在林中活过一个月,出来后,不但死罪可免,皇帝还会许诺权财,可谓从此一步登天,更会受到皇城中权贵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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