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二天早上,汤阳是有点看明白了,这保险合同写的非常明确,这个保险期期间出现的大病医疗,是有规定的,保险公司负责到保鲜期到期的隔月。
这样说来这保险业务员的话有一点小小的出入,这个出入是相差一个月的时间。
这样以后,汤阳觉得这个保险公司也是霸王条款。
在早上9点以后,汤阳打114查询监督保险公司的政府单位,然后再咨询。
知行省管理保险公司的机构叫保监会的,听了汤阳的咨询,让汤阳说出是那个保险公司,问汤阳的保单号,汤阳是帮哥哥问的,哪里知道什么保单号,不过保险公司是提供了。
保监会的同志告诉汤阳,目前所有的保险公司如果第一年出现大病的情况,第二年都不会继续答应投保的。
最后她说这个事情只能汤阳自己和具体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她们也无能为力。
她把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投诉的电话告诉汤阳。
这个的话那就是和保险的合同是一样了。
这样的话电话打不打也一样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