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说呢,人家雇主的做法并不合理但却合法。
因为毛利小五郎为了占便(避)宜(税),并未与雇主起草正式的雇佣合同,在没拿出关键证据让雇主满意的情况下,人家不肯付全款倒是也在情理之中。
尤其这个案件是工藤新一破的,雇主妻子出轨的证据也是人家提供的,能给一个跑腿的辛苦钱,毛利小五郎也只能默默收下。
但问题是!
雇主的做法能够理解,可工藤新一的做法就大大有问题了!
按照侦探这一行的行规,同行之间应该避免恶性竞争才对,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谁也不愿意把这一行弄的乌烟瘴气。
然而年轻气盛的工藤新一压根就不在乎这些规矩,完全不顾自己的行为摆明了就是在砸毛利小五郎的饭碗!
哪怕给毛利小五郎一些时间,让他先拿出死者出轨的证据,雇主那边都必须得支付足够的报酬给他。
可工藤新一偏偏就没这么做。
为了彰显自己的能力,他直接就无视了毛利小五郎,没给他一丝一毫机会。
这也就难怪毛利小五郎会被气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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