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不好理解。
你可以把这种行为解读成“偷电瓶车养你”。
克莱斯特文化传媒属于私人公司。
不是上市公司,也不是股份制,林冬百分之百的个人企业,所以资金流就随意的多,只要不出现偷税漏税,也没人来查他的帐。
他把系统账户的钱拿出来,又从公司账户挪出来一部分,凑够四千万。
四千万占据80%的份额,协议规定了特殊条例,这部电影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欢乐麻花。
欢乐麻花的义务就是提供低片酬的演员。
合约签好之后,就走克莱斯特文化基金账户转了过去一部分。
没有一次性全转过去。
不过不管怎么操作,都不影响林冬已经结算了。
如果眼看着亏不了钱要撤资,那也是不可能的,系统哪有那么好欺负,它随时随地都能奖励林冬几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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