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判罚五百万——原告索赔一个亿未被支持。
这事其实挺尴尬的,内情很复杂。
里面牵扯到了不少的商业斗争,比如徐朗表示原作剧本大部分都经过了他的改动,所以呈现出来的才那么和他们俩主演契合。
然后在原作和续作之间,其实还有一部电影创意。
却被那几家公司拿去立项了,但是主演却没有徐朗,算是被捅了一刀。
后面《泰不容易》也是乱七八糟,尔虞我诈,听得林老板叹为观止,感觉这才是真正商业斗争的套路。
他自己接触的所谓商业全都是金钱开道。
外加系统的立刻结算。
而且所有的项目几乎全都是全部资金一次到位,根本没有人能够追赶的上他的脚步。
自然也就没有啥商业斗争能够找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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