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里有太多那种坑的自己倾家荡产,坑的出品公司破产清算的例子。
一年拍出来近千部电影,能上映的不足一半。
能赚钱的不足百分之十。
就连资产几十亿上百亿的影视集团,做个项目都如履薄冰。
一部电影都最起码三五个出品方,还有一堆联合出品方,最近两年甚至还玩起来向社会众筹的花样。
不是他们投不起,而是要分摊风险。
少赚一点,总比赔个底朝天好。
所以光剑传媒的那位高层对林冬并没有太多怨言。
别说仇怨了,连不爽都谈不上。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慎重的把林冬的名片收进皮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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