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能用公司账户的资金抵消。
因为系统明确规定了,除非林冬要启动季度结算,否则不能借用系统账户的钱进行电影结算。
系统真鸡贼。
之前公布这条规则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大影响。
真要是遇见了,还真是头疼。
难道要放弃《地球最后的夜晚》?
《送我上青云》倒是够用,这部电影只需要三千万华夏币,还能多出四百万。
公司这么大,随随便便都能把这四百万给花掉。
比如说,我看霓虹那边新出了两部番剧,你去给我把播放权买回来,四百万往里头一塞就一波带走了。
但是这点小事难不倒林冬。
他可是曾经拥有过科学赔钱理论,但又破而后立,挣脱理论束缚的绝世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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