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电影市场,一部电影的背后,有许多都叫不出名字的公司,这些公司就如昙花一现般,在一部电影里出现过一次,然后下次就再也见不着了。
这些公司有时候就是明星自己成立的公司,甚至是为了一部影片,而临时注册的公司,作为投资方进入到整个电影项目,以方便明星日后走账。
还是以演员范某为例。
假设最初谈好的片酬是3000万元,那么与片方签订的对外可公布片酬金额也许只有1000万元。
范某的子公司还会以入股投资的名义,和片方签订一个投资合同,而剩下的2000万元片酬,就会以最终影片票房分红的方式进入到范某的子公司。
你以为这就完事了?
那你一定是个好人。
如今明星名下的工作室或者公司的注册地,往往都在外地,他们在选择注册地的时候,通常考虑的惟一条件就是当地的涚收优惠政策。
这也是大家为什么看到很多公司的名字很奇怪。
霍尔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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