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话录音播放出来,钱俊杰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再也没有反驳余地。
潘正明亲自出庭作证,加上双方签署的协议,再爆出这段密谋商谈的录音。
证据确凿!
就算再想抵赖,也无济于事!
经过审核鉴定,这段通话录音没有问题,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于是,没有任何意外,当庭宣布原告慕千雪获胜。
被告钱俊杰及其背后的钱家,因采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模式,带给慕千雪和倾城公司巨大损失。
需要赔付慕千雪的名誉损失费两百六十万,并对外公开声明道歉。
赔偿倾城公司经济损失六千七百万。
钱氏集团所采取的不正当商业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处罚两千万,勒令十五天内上缴,逾期追缴滞纳金。
因整个案件当中,潘成业自愿服毒而亡,没有遭受钱俊杰的威胁,故不追究钱俊杰的刑事责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