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直入缚督邮,杖2百,解绶系其颈著马枊,弃官亡命。--《蜀书2》
杖2百。
云某只能把陈寿的记载,理解为“替先主隐恶”的曲笔。
明清时代,廷杖2十即可立毙杖下。
刘备杖督邮2百,肯定是打烂了,彻底血肉模糊,人畜不辨。
这也和后文的“弃官亡命”相呼应。
诸君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要怒杖督邮,这与其“仁君形象”严重冲突。
刘备怒杖督邮,结合时间背景看,恰恰源自其“黑道立场”与“血酬思维”。
中平4年187,刘备就是个满身江湖气、刚被朝廷招安的边地黑老大,为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县尉还险些死在战场中创阳死。
你督邮想拿走我用血换来的东西,我就要你付出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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