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使君,仆尚有1事需禀明。”
【作者题外话】:所谓“奴客”,顾名思义,即“具备了奴隶色彩的宾客”。
他们不具备人身自由,属于主子的私产,在某种程度上与牲口无异。
在两汉时代,由于奴客自身的“财产属性”,因此往往需要被长期豢养,不得随意抛弃。
然而实际执行时,又是另1幅面貌。
比如豪族大姓往往利用“朝廷下令释放奴婢”的机会,将年轻力壮的奴客留下,将年迈无用的奴客轰走,美其名曰“还你自由”,实际是令其自生自灭。
这与现代资本家裁员,却谎称“为社会输送人才”有异曲同工之妙。
由此可见古人的“智慧”…
官奴婢5十以上,免为庶人。--《汉书哀帝纪》
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亡事,税良民以给之,岁费56巨万,宜免为庶人。--《汉书贡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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