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贼文书,旧以1为十,及国渊上首级,如其实数。--《魏书十1》
魏武滥杀如此,岂有半分公德义理之心?
曹公基业以权谋霸术而成,既行霸道,与之相伴者,必是累累白骨、滚滚头颅。
曹公非善类,却焚书以安众心。这与其真实面貌严重相悖。
如此行事,恰恰源自“居约易出人下”。
兵弱敌强时,曹操往往表现出谦虚豁达的1面;强弱易主后,曹操则凶形毕露,滥施屠刀。
曹操势单力孤时,不仅谦恭下士,连叛将也不加处置;还要提携重用、甚至给叛将加官进爵。
兖州魏种,为当地豪族。曹操入兖州192后,为笼络地方强宗,举魏种为孝廉。
注:孝廉,即“孝子”与“廉吏”。郡国按每2十万人举1人。东汉末期,“孝廉”沦为世家大族操纵地方选举的工具。
凡郡国,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2十万举1人。--《续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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