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汉末3国谈庶族,就是伪命题。
众所周知,神州漫长的中古时期,实际上就是士族豪强做为社会中坚力量的时期。
而汉末3国,恰好是这1情况的肇始。
如此背景之下,当士族豪强再次把持住选举权,焉能再给寒门庶族机会?
所以,9品官人法,本质上讲,是:沙汰秽浊、显拔幽滞。
所谓“秽浊”,并非指代贪官污吏,而是“没有背景的寒士”。
比如中平年间184-189以军功起家的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便因自己“名望微薄”而遭督邮“沙汰”。
其后州郡被诏书,其有军功为长吏者,当沙汰之,刘备疑在遣中。--《典略》
而奉行9品官人法的两晋南朝,对“贵游子弟”和“清贫寒士”的仕途变迁,也有严格限制。
高门子弟出道就是中书侍郎、散骑侍郎、黄门侍郎,之后转任散骑常侍或侍中,入统台阁,外镇州郡,特为清贵。因此门阀子弟的仕途,被称之为“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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