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山越”、“宗部”、“賨人”指代的也是类似群体。
山越即长江以南的避役百姓,賨人即巴蜀地区的板盾蛮,宗部相对泛指。
当然,如果奴客首领部曲帅没有接受地方军阀的招安,那他们往往会被冠以“盗贼”的称谓。
即使在相对太平的时节,许多披着官服的恶匪,也会指示手下的奴客从事劫掠活动。
比如曹洪、刘勋是曹魏勋臣,却“贵宠骄豪,放纵宾客在郡界数犯法”。
征虏将军刘勋,贵宠骄豪,又司马芝故郡将,宾客子弟在郡界,数犯法。--《魏书司马芝传》
时曹洪宗室亲贵,有宾客在许县界,数犯法。--《魏书满宠传》
此处的“宾客”,即奴客部曲;
“在郡界犯法”,则隐喻其从事强盗活动。
比如初平4年193阴平守将张闿在兖州、徐州郡界截杀曹嵩,便被记载为“杀之于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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