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旻在允吾县实施的政策,与授兵制有异曲同工之妙。
咱们重温1下吧?
概而论之,“授兵”即君主赐予臣下固定数量的甲士,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基本可以视作家族的私有武装。
私有部队也被称作“部曲”。
虽然部曲在汉末3国时代较为常见,但世袭的情况则并不多见。
可知相比于魏、蜀两国,东吴的授兵制明显具有更强的封建色彩。
授兵制属于制度上的“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又离不开经济基础。
支撑授兵制的,便是“奉邑制”和“复客制”。
前者是招募私兵的财政来源,后者用来保障授兵将领的个人开销。
实际上,授兵制的实现,倚仗的是军事与经济权利的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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