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这些工坊都是相对独立的机构。
这些工坊既不受赵旻控制,也不受荆州豪族钳制,双方做为投资人,只享有派驻各自代表进行监管、参与利润分红的权利。
当然了,在封建时代,尤其是在士族门阀当道的中古时代,工坊不可能如后世的企业1般几乎完全自主,但工坊至少可以做到相对自主。
颖川工坊的经营模式便是如此。
凉州由于情况特殊,与颖川工坊不尽相同。
总而言之,农耕社会不可能1蹴而就跨入工业社会。
赵旻的所作所为,只是将0散的产业链整合为1体,然后愉快地挣西域胡商、中亚诸国乃至波斯、罗马帝国的外汇。
或者可以将其概括为:赵旻效仿的,实际上是两宋时官办作坊的经营模式。
两宋那销往王氏韩国、平氏幕府、南海诸国、甚至是大食国的1船船精美瓷器、4大名绣、精制茶叶等货,其实大部分都是官办作坊所产。
两宋前辈的商业头脑、经营理念及契约精神,丝毫不亚于犹太人,甚至可称为西方人的导师。
此非本文重点,不再重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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