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魏讽。
魏讽逆案发生在建安2十4年2199月,案发地点在邺县。
邺县属魏郡,魏郡属冀州。这里是曹操大破袁尚204之后的新治所。
其次是陈祎。
按记载,魏讽同党陈祎是“长乐卫尉”,可知是在许县。
许县属颍川,颍川属豫州。卫尉与执金吾分典宫城内外治安,所谓的“长乐卫尉”,实际就是长乐宫的警卫主管,负责保卫天子与皇后的人身安全。
因为曹操实行“霸府”与“朝廷”分置两方的策略,天子居于许县,曹操住在邺县,所以曹操平时并不与天子相见。
然而,当魏讽与陈祎“勾结谋反”时,曹操既不在邺县,也不在许县,而在长安。
长安属京兆,京兆彼时属雍州,距离冀州、豫州十万8千里。
更值得注意的是,曹操并不是在建安2十4年西历2199月才跑到长安去的,而是在建安2十3年2187月便离开邺县,前往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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