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志》中借高堂隆曹叡的老师之口,提到“明帝荒淫奢侈、吴蜀作乱于外”的隐患。
高堂隆称:吴蜀两国,既不是“白地小虏”,也不是“聚邑之寇”,而是横跨州郡、人户众多的僭主,欲与中原争霸云云。
高堂隆曰今吴、蜀2贼,非徒白地小虏、聚邑之寇,乃据险乘流,跨有士众,僣号称帝,欲与中国争衡。--《魏书2十5高堂隆传》
为《资治通鉴》做注的胡3省,将“白地”解释为“不生草木的大漠”,对“聚邑”则解释为“盗贼窃发屯据的聚落”。实际将吴蜀两国与“鲜卑乌丸”相比对,将“白地”解释为“沙漠”。
白地,谓大幕大漠不生草木,多白沙也。小虏,谓乌桓、鲜卑也。聚邑之寇,谓盗贼窃发屯据乡邑聚落也。--胡3省
此说虽无不可,却有失偏颇。
尤其在“白地将军”与“白地小虏”的相似结构类比下,“沙漠说”无法解释夏侯渊“白地将军”的含义。
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与《现代汉语词典》,“白”指1无所有;“白地”指没有树木、庄稼、房屋的土地。
常见的烧为白地、夷为白地,皆指土地空空如也。
古时称呼“无功名在身的百姓”为“白丁”或“白身”,也是同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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