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左慈事见张华《博物志》、曹叡事见《明帝纪》、孙权事见《吴主传》、《赵达传》、《咏史诗》;
刘备事见葛洪《神仙传》、刘禅事见《姜维传》。
史料繁芜,后面会逐1引注。
魏蜀吴3国的君主,无1例外,均宠佞方士、追求长生。
在现代科学诞生之前,人们为了阐释难以理解的现象,往往托言于神仙精怪,或者超自然力量。
这种迷信倾向并非东方独有,西方亦然。
作为“操弄权柄,口衔天宪”的统治阶层,对于“长生”、“力量”的追求,更是远胜凡人。
为了达成这种不切实际的目标,诸多帝王,做出了许多劳民伤财的恶事,史不绝书,讳无可讳。
3国时代,号称丧乱,丁口锐减,十不存1。
在这种末世环境下,统治阶层的暴行,缺乏大规模的实践基础,因此酷暴程度逊于秦皇、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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