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秋莎此时唱起这首歌,就是希望他能从这首歌中,回想起以前。
女孩儿在唱歌时,一点都不紧张,还超好听,就像天籁那样,唱完很久还在方圆耳畔回荡。
歌声响起后,方圆就始终静静的看着卡秋莎,一动不动。
但他目光中的神色,却带着明显的茫然:他只是觉得卡秋莎的歌声很好听,也能猜出她唱歌给自己听,就是想帮自己回忆起从前。
可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想不起醒来之前的点点滴滴(甚至,他在睁开眼的瞬间,都已经忘记了好像在睡眠中才看到的火龙),大脑中一片空白。
失忆了的人,在努力回想以前时,因为触动回忆神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头疼。
方圆不头疼,他只是感觉自己在奋力踢一扇门。
一扇无比坚固的门。
这扇门后面,关着他所有的以前。
只要他能踢开这扇门,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包括他是不是叫方圆,都能在瞬间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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