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卡秋莎,恢复记忆回国后,方圆可是为土豆老守了好几个月的坟头,风吹日晒的,还休息不好,黑了瘦了也很正常的。
相反,方圆讨厌自己白白胖胖的,就像一坨豆腐那样,被人轻轻一脚就能踩个粉碎,哪像现在又黑又瘦好啊,就像茅坑里的石头,无论遭受多少打击,依然是那样骄傲的坚实着。
“你倒是胖了不少,比以前更漂亮,更迷人了。”
方圆坐在了炕沿上,习惯性的伸出右手,把卡秋莎揽在了怀中:“卡秋莎,对不起,我该早几天来的,我……”
卡秋莎抬起右手,纤纤玉指挡住了他的嘴,眯着眼喃喃说道:“哥哥,你是做大事的人,本来就不该被我拴在身边。你能送给我一对可爱的小宝宝,我已经心满意足了,不能奢望太多,要不然上帝会嫉妒的。”
小少妇都这样说了,方圆还能说啥?
凭良心来说,方圆对卡秋莎并没有太多的那种男女感情。
要不是说实话会担心遭雷劈,这段时间内他想叶明媚的次数,比想卡秋莎的时候都多。
相比起‘无私奉献’的卡秋莎来说,性格泼辣野蛮的叶明媚,更能获得男人的青睐,这就是成熟跟青涩之间的区别,本质上的。
或许,卡秋莎再过十年后,才能跟得上叶明媚。
男人嘛,基本都是一些靠下半身来衡量哪些女人在他心中出于啥地位的,青涩的卡秋莎,现在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让方圆忽视那些更成熟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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