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真没想到,史密斯只是她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竟然这样关心她。
史密斯就像所有道貌岸然的绅士那样,微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我们是合作伙伴。”
史密斯能跑来古羌县城,那是因为接到了劳拉的电话。
劳拉身为宁耀酒店的特派保镖,保护夏小韵……没理由在遭遇那么多意外后,不向史密斯汇报的。
同样,劳拉也非常惊讶,在听完她的汇报后,史密斯先生竟然说他很快就会赶来。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劳拉可能更加了解英国佬有多么的傲慢,所以才不理解:一个身价不会超过三千万美金的小商人之女,怎么可能获得史密斯的如此看重?
当然了,身为职业保镖,劳拉是不会去考虑这些事的。
再次向史密斯表示衷心感谢后,夏小韵才终于忘掉了燕随意离开后才产生的失落,询问劳拉的情况。
史密斯急匆匆赶来古羌县城后,立即派人把劳拉送回了内地:她浑身都是被野狼撕咬的伤口,西北的医疗条件太差了。
对此,劳拉倒没有太坚持,毕竟她满身的撕咬伤,已经证明她是个合格的保镖了,至于夏小韵去了哪儿--在那种情况下,劳拉还能做什么?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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