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方圆是特么的很可怕,但要是在他烂醉如泥下,还不能干掉他的话,叶明媚觉得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废物,有什么资格活着?
这个女人,不但对别人狠,对她自己也同样狠。
慢慢推开那扇房门,迎面扑来的酒味,还夹杂着呕吐物的味道(文永远的杰作),让叶明媚差点干呕出声,赶紧扭头喘了口气后,才闪身走了进去。
心跳的,更加厉害了。
无论她怎么心黑手辣,可亲手拿刀子宰人这种事,也确实太特么刺激了,能不紧张么?
轻轻抬脚,把秀足从鞋子里拿出来:赤脚走在地毯上,走的更稳一些。
正如小四所说的那样,方圆睡得很死,就像死狗那样,半张着的嘴巴嘴角,还流着哈喇子,恶心透顶。
慢慢地走到沙发前,叶明媚又慢慢地跪在沙发上,持刀的右手,更慢更轻的放在了方圆脖子右侧大动脉上。
用刀子杀人,最少有两个地方可以一击致命,比方直接贯穿心脏,或者太阳穴。
但这两种杀人方式,貌似都比不上割断人脖子大动脉过瘾--那才是叶明媚最喜欢看到的,鲜血迸溅中,一条丑陋的生命渐渐消失,在他挣扎、惊骇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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