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指的骨相很美,骨节细长,却不是那种纤纤无力的感觉,相反,很有力量感,如果再染点血色,会更有禁忌的危险感。
行吧,高岭之花,没法摘。
罗绯把车钥匙扔给他,顺手拿了钱,她倒退着走,一路看着主驾驶里的戎黎,亲了亲纸钞,抛了个媚眼:“你很酷哦,小哥哥。”
戎黎脚踩油门,走了。
罗绯给程及发了条语音:“把你朋友的微信给我。”
程及回:“别想了,他对女人不感兴趣。”
女人的脑回路永远都很奇特:“哦,你的男人是吧,那成,不跟你抢。”
程及:“……”
路上没什么车,路灯不够亮,月色朦胧,是弯弯的一轮杏色,落在戎黎眼里却是昏昏暗暗的,像遮了一层半透明的白纱,他开了有一百来米,就把车靠边停了,下车,随便逮了个路人。
“你会开车吗?”戎黎问被他拦下来的路人。
路人姓管,就亲切地称呼他为管路人吧,管路人一脸懵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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