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常卫把今天在烟厂后山案发现场拍的照片推到对面去,口述还原了一下当时的场景:“当时你杀了人,手忙脚乱地处理尸体,没有注意到受害人在挣扎的时候扯下了你的职工胸针。”
红角制烟厂的员工每人都配有一个职工胸针,上面会刻上职工的工号,金属胸针使用的材料很好,多年过去了,也没有将上面刻的数字腐蚀掉。
丁强只看了一眼照片,方寸大乱:“不是我杀的,不是我!”
慌了呢。
慌了才好,慌了容易跳坑,周常卫循循善诱:“证据确凿,坦白从宽。”
坦白从宽。
四个字,就像魔障一样,瞬间蚕食了丁强的理智,他冲口而出:“是刘任达,是他杀的,那个女孩一直喊叫,是刘任达,是他把人捂死的!”
隔壁监听室。
丁强的话通过设备传送过来,一清二楚。
玻璃是单向的,监听室里看得到审讯室里的情况,丁强推卸之后,刘任达的第一反应也是推卸。
“他胡说!”刘任达指着玻璃那边的丁强,“分明是丁强他自己杀的,胸针是他的,他故意把脏水泼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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