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轩哥儿一心只读圣贤书,但佑哥儿担心他念书念成书呆子,念叨在他面前念叨着外面的物价。所以他也知道一匹织金锦要上百两的银子。他这件袍子既是织金锦的料子又是内务府的绣娘做的,市面上怎么也得要几十两银子。这袍子他虽然穿过几回,看着还有七八成新。再如何,也不可能只值三百文。
轩哥儿不由想起佑哥儿以前说过这当铺的最黑,就算是好东西他们也用收破烂的价格收。除非东西在其他地方卖不出去,否则不要拿去当铺当。
想到这里,轩哥儿扬声道:“我不当了。”
朝奉手一顿,说道:“五百文。”
哪怕朝奉加到一两银子,轩哥儿也不当了。捧着衣服走出当铺,去了最大的成衣铺。
织金锦都是贡缎,流落民间的极少。掌柜的拿着衣服,一脸狐疑地看着轩哥儿。
轩哥儿坦然道:“我家在京城,这次是随着老师去蜀地访友的。没想到遇见歹人,趁我们不备将盘缠跟车马都偷走了。我们已经去官府报案,你若不相信可以去官府打听。”
虽然没有言明身份,但能穿这么好的衣裳非富即贵了。再者看轩哥儿谈吐言行,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少爷。掌柜的想着就当结份善缘,所以也没压价,用十两银子买了这衣裳。
有了被偷的经历,轩哥儿这会很谨慎。拿出一两银子去买粮食跟油盐等必需品,其他的银子都贴身藏着。
路过肉摊,轩哥儿忍不住咽了一记口水,他已经半个月没吃肉了。一个没忍住,轩哥儿买了两斤五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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