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布满薄茧的手伸过来,接过她手里灼热的碗,几步走到桌子前放下。
季予南的手算不得完美,手指虽然长,但因为常年锻炼习武,掌心里有一层薄茧,和电视里那些小鲜肉比起来简直不忍直视。
但时笙却觉得,这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的手。
感动仅仅只维持了几秒的时间,就见季予南走到餐桌前坐下,拿起筷子挑了挑面条,低头吃了一口,“我也没吃饭,你再去煮一碗。”
时笙:“……”
日了狗了。
“我不去,要去你去煮,我要饿死了。”
时笙抢过碗,又从他手里抢过筷子,也顾不得烫,低头吃了一大口。
“我吃过的。”
“吻都接过了,我要这么矫情早就该跳楼以证清白了。”她含着食物,有些含糊不清的道。
季予南:“……”
他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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