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现在我的思维能力很差,几乎是想不出来什么玩意的。
长毛血尸还在往我这边跳过来。
操!
我简单计算了一下他每次跳跃的距离,当他跳到我身上时,正好是我两腿之间,这他娘的搞毛线啊?
这家伙是自带断子绝孙脚的属性?
当下我不再坐以待毙,为了我的千万亿的子子孙孙,老子决定跟他拼了。
人就这样,尤其是男人,一旦威胁到自己的子孙后代,就会发狂。
更何况这家伙要是跳过来,不止是我原始的子孙后代遭殃,更可恶的是我的兄弟估计都要断掉。
所以,我还是决定拼了。
飞起一脚,我整个人朝他那边稍稍滑行了一段距离,直接踹在了长毛血尸的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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