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球衣上沾染了血迹,会被责令更换球衣。
在滇海大学的队员想来,既然球衣可以印上胸前广告,为什么不能签上步凡的姓名呢?
只要具有统一性,不干扰裁判进行判罚,裁判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而且胸前广告这种东西,刚开始也是不被允许的。
1966-1967赛季德甲冠军布伦瑞克队在1973年遇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俱乐部主席弗里克和一家香料公司老板马斯特达成了协议,该队球衣上出现了这家公司的标志,俱乐部因此得到10万马克的报酬。
这是足坛第一次出现球衣广告。
不过,布伦瑞克当时的做法遭到了足协的反对,足协认为这种做法会玷污体育的竞技本色。
但是其他俱乐部在看到了布伦瑞克队的成功之后,他们纷纷要求也在球衣上增加广告。
于是到同年10月,足协被迫同意各俱乐部可在球衣上印上赞助广告,而且还可以出现文字。
而在职业俱乐部的球衣上,没有人穿签名球衣比赛,这很大程度上,是俱乐部的要求,因为俱乐部的球衣,具有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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