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去,朱常洵,看特么把你能的,这话都能说的出来,行,回了京城,我会让人好好招待招待你的,放心,就你这身肥膘,一天两天肯定杀不完!”
王轩猛地扭回头,三百多人闪电般收起笑容,在马上正襟危坐,一副时刻准备杀敌的样子,“还特么愣着干什么,给老子把福王和他全家都抓喽,抄家!”
“是!”三百多人立刻从马上飞身而下,动作迅猛完全不能想象两个月前这群人还是一群游手好闲的纨绔。
徐家三兄弟打头,一脚便把福王踹倒在地,只感觉和一脚踹的前所未有的舒爽,当鞋底接触到那腰身上的肥肉时,肥肉波浪一般颤动,随后深深凹陷下去好似要把脚整个包裹在里面,积压,摩擦,颇有种一发入魂的感觉。
这特么可是大明亲王,皇上的亲叔叔,绝对的直系亲属,他们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狠狠一脚踹过去,简直不要太爽。
由此证明,踹人爽不爽主要还是看的身份。
踹一个比自己还不如的,怎么着也没啥感觉,若是踹一个比自己身份高太多了,这每一脚下去都让人灵魂颤栗。
(叫你让我加班,叫你不给我涨薪,叫你整天灌鸡汤,踹死你个王八犊子!)
被徐家三兄弟踩在脚下的福王整个人都懵了,他可是皇帝的亲叔叔,这些人疯了吗,竟然敢打他!?
身边的几个妾室早吓的尖叫着晕倒在地了,其他人看最舒服的目标被徐家三兄弟拿下,只能退而求其次朝着其他地方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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