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接王辉回去。
那个塑料袋里的“货”,量并不大,按市价的话,不到两百块。
这也是李程程反复思量的结果。
万一栽赃的时候用力过猛,给的剂量过大,那么肯定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偷鸡不成蚀把米。
根据律师和警方的交流,找出了以下几点。
王辉已经验过血,血液中不含任何毒品成分。
如果不信,可以验头发,那玩意半年以内都能查出来。
这证明王辉没有毒瘾,何必身上带着毒包?
说他是贩卖?
你见过只带着一包出来贩卖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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