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沈墨这次率领的军队,却是在客地作战。这个地方,是他大金国阿里班的猎场!
他阿里班手下的士兵彪悍勇武,来去如风。他们平生唯一会干的、也是最为擅长的事,就是围猎!
如今那个通州沈墨到了这里,他虽然仗着战术上的突然性一举拿下了南城堡。但是同时,也使他变成了自己的猎物!
如今在这片广袤的临洮府大地上,沈墨这支军队的人员不足、地形不熟。这支敌军对于自己手下的军兵来去如风的战术更是无法适应。所以沈墨这一次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一定是必败无疑!
“将军不要大意,”
这个时候就见阿里班的旁边,有一个消瘦的身影坐了下来。
这个人一把抄起了桌上的绿釉皮囊壶,将里面的马奶酒咕嘟咕嘟的灌了两口。
等到阿里班回头看时,只见来的这个人正是他的谋士蒲速。
这个蒲速原本是黑号贱姓出身,今年差不多有50来岁,长得干枯黝黑,就像是一条干瘪的风干羊肉。
但是这家伙足智多谋,当自己在怯薛军中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旁边辅佐阿里班,为他出谋划策。
阿里班凶暴如虎,蒲速狡猾如狐。所以一直以来,两个人一直都是配合得极为默契。
随着蒲速的地位渐渐提高,阿里班也不再以家奴的身份对待他。而是将他视为自己的兄弟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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