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一击成功,我立刻从草丛里现出了身型,不再躲躲闪闪。
这倒不是我被这些野马的友情所感动,想要英雄救马的。
到我这个年纪了,感动归感动,大不了明天回来给你立个漂漂亮亮的新坟,再烧两头纸母马给你。至于以身犯险就免谈了。
更何况这些破马还算计我,刚才不是很嚣张吗?怎么突然翻车了?嗯?
但我考虑更深远的问题是,这个荒原上有这么一群豹子!
你没听错,吃肉的豹子!
不是嫖完不给钱的豹子头那种高手高手高高手,而是吃生肉不用放盐的玩意儿,两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在允许的情况下,它们全都要!
今天要是把马都吃光了,明天估计就要思考我好不好吃了。这种食物链之间的关系,是超乎敌友关系,几乎等同于阶级关系的恒定秩序,我如果不趁这个机会把猎豹搞死,那么明天开始猎豹躲在路边埋伏我的时候,我可就没有犹太人可以献祭了……
简单来说就是:对付这种邪魔外道,不需要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并肩子上啊!
“噌!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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