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官同时也知晓,有些人家的田地卖出去了,但未去县衙户房办理登记,于是事实上无地,田册上却有地,但这是不能分得田地的。”
在台下一些百姓听闻此话,愕然焦急想要说些什么时,西门卿就就说出了解决之法:
“这种情况下,若买家乃是家财充公的权奸者,则以田册登记为准,将自家田地拿回去。如此就不算无地贫民了,此次也就不再额外分得田地。”
至于说卖了一次又拿回来,又可能比贫民均分的田地更多、不公平?那也没办法了。
这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衙门田册登记的是这样,总不能将这部分百姓的田充公,然后再行均分吧?否则不就成了抢夺百姓田地?
如果执行分田时,有小吏或乡霸之类作祟,恐怕就真的会抢占百姓田地了。
防微杜渐,盐军不能出现劫掠百姓的情况。
“若买家并非家财充公的权奸者,则可以和买家一道,由卖家所在村村长和三名村老陪同作证,同到衙门补办登记,成为无地贫民后,再行分田。”
虽可能还是有卖家和买家串通以求得到分田的可能,但加了人证陪同,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说完解决之法,台下那部分百姓放心了,“感谢知州!为我等操心!”
“谢过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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