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乔是给愧疚的,他对喜春说:“拆吧,把她用掉的都算算,剩下的按当初契书的约定分就行了。”
喜春还没回话呢,顾氏已经瞪着眼了:“你疯了不成?”
没了周家这两个庄子,他们一年到头的得损失多少银子?
顾氏并不觉得自己错了,她只是另起灶炉,私下自家多添了个庄子罢了,这有什么?她一不抢二不偷,是正经花了银子去买来的,谁规定了跟人合伙做买卖,自己还不能另起灶炉,重新再添一份家业的?
没这个道理。
都说拆伙了,喜春也公事公办了:“是可以啊,你重新置几个药材庄子都没问题,可你不该拿合伙的东西给你自家的用啊。”
往小了说,这也是公器私用了。
“你挪了这边庄子上的,你跟我们说过一声儿吗?”
没有吧?挪用庄子上的东西不吭声,有一回就有二回,看顾氏的模样也没有想自己置办的意思,以后用着用着这东西就成她私家庄子上的了,这边合伙的庄子上差又怎的办?
买呗,两家出银钱再买新的,她就只消出一半儿的钱,直接省下了一半的钱,这算计打得多精明?
都是做买卖的,谁也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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