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约翰!谢谢”
罗宾一脸冷漠的双手搭在桌子上,他看着赛伯的右手,放佛那上面的血迹还没有清洗干净,罗宾警探是一个感官非常敏锐的年轻人,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当上警官,用这位实习警官的上司戈登警长的话说,就是“罗宾是个天生的罪犯终结者。”
而现在,这个敏锐的罪犯终结者哪怕隔着一张桌子,都能嗅到眼前这个名叫赛伯霍克的年轻人身上的血腥味…比那些黑水监狱里的杀人犯们身上的还要浓重。
这是个真正的狠角色,他不应该在哥谭默默无闻,更重要的是,他这样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老爹身边,尤其是在现在和杰米结仇的时候。
“好吧好吧,让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谈,罗宾!”
赛伯放下撑着下巴的左手,同样将双手在桌子上摊开,用一种非常诚恳的声音说,
“我真的不会惹麻烦,你明白吗?最少在老爹付给我我应得的薪酬,而且明确表示不需要我帮忙之前,我不会给你和他惹任何麻烦,这里是你的地盘,我只是个可怜的暂住者,老爹发财之后我就会离开,然后去市中心找一份清洁工或者是刷碗的工作,碌碌无为的活一辈子,我们之后就不会再有交集了,ok?”
罗宾对此的反应是,“我会盯着你的,你最好按照你说的做,否则我不介意把你扔进监狱里,或者更糟一些,克莱因医生开设的阿卡姆疯人院,我听说那里都是你的同类。”
对于这个威胁,赛伯耸了耸肩,现在的他还不知道阿卡姆疯人院意味着什么,相反,他的兴趣很快转移到了罗宾身上,他自来熟搬着自己的椅子坐在了罗宾身边,根本不理会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出的尖锐声音,他鬼鬼祟祟的低声问,
“我其实很好奇,老爹说你叫罗宾,但我刚刚看到你的警官证件上分明写着“约翰布雷克”,而且你今年才19岁,一般情况下,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应该还在上学,而你却已经是哥谭的实习警官了,所以有兴趣为我解释一下吗?罗宾老弟,我知道老爹有些背景,但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一些…嗯,我该知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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