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自然是不认识的,只是竹楹如今打的是穷苦人家女儿的名头,若说不认识自然是不合理,当下梗着脖子道:“你莫小瞧人,我自幼长在地里,怎的不认识?”
闻言,凌七嗤笑出声,早前在牙行,他便瞧着这丫头有鬼,如今相处了这些时日,瞧着她那性子与习性,说不得是富贵人家,但总归与农户之女毫不相干,也就是小娘子年岁小,见过的人不多,瞧不出来罢了。
好在这竹楹这丫头虽贪吃了些,但无坏心,干活也算尽心,他便也未拆穿她。
“好了,竹楹你同扈娘子且去陪着之安玩上一会,待暮食好了自会唤你。”沈之禾瞧着正冲凌七做鬼脸的竹楹,笑道。
回了灶房的两人,沈之禾取过一块上好的梅花肉,剃去猪皮,随即将那肥瘦相间的梅花肉切成小块,加入葱姜,剁成肉沫。
不消片刻,沈之禾便将那菜肉馄饨馅调好,瞧着那肥瘦相间的肉沫中均匀裹着翠绿的菜叶,瞧着就赏心悦目。
“小娘子,这馄饨可是抄手?”凌七手中握着一沓厚薄均匀的馄饨皮,递到沈之禾面前。
闻言,沈之禾点了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大块肉馅,放入光滑的面皮中,三下两下一折,一个状似元宝的馄饨便出现在她手中,“估摸着是一样的,各地的叫法不同罢了。”
说话的功夫,沈之禾面前便摆了一排圆滚滚的馄饨。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天色渐暗,晚风中带着白日里的热气吹在人脸上。
沈之禾捞起最后一锅。漂浮在滚水上的馄饨,随即领着两人朝院子外头走去,她将馄饨摆在桌上,心中再一次暗叹自己有先见之明,定下了这间铺子,倘若这铺子小些,也塞不下这么些人。
“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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