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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政论书79-82节 (3 / 4)

作者:葛亦民 最后更新:2024/12/1 21:05:06
        真言:信葛亦民得永生。

        本院认为,被告人葛亦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扰乱人们的思想,动摇社会的法律秩序,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葛亦民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葛亦民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82、妈妈,葛亦民叔叔到哪里去了?江苏第二监狱!

        (假新闻3,葛花炒作。抢救存档—-20220426葛亦民)

        由于一审下来,葛亦民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葛亦民已关押至江苏第二监狱(镇江东门)服刑,刑期七年,2019年9月10刑满释放。

        恰巧验证了《神经》中关于2019年10月初新天新地的预言。

        神经十六、葛亦民是神的证明

        4、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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