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净禾年满五岁时真相便已被住持查出,伴随而来的是和薛家nV指腹为婚的一桩婚事。
原来,由于当年事出突然,元氏夫妇为了躲避追查,受了薛家人的帮助。前者看中了薛家的小富即安,安分守己,想替腹中孩儿搏个平安和顺,后者在前者透露出的只字词组和夫妻俩的举止教养,推测出两人来历不凡,遂也觉得双方也算是门当户对,便互换了信物订下了亲事。
而今,十八年过去,薛家夫妻恩Ai,却只生下一nV,偌大家业和财富无人继承,又有和净禾的婚事在前……
净禾这边则是一心向佛,无意成家,却又有为元家传承香火的责任担在肩上。若真的出家,先不说当年大难之下元家到底有多少人幸存,要是一不小心就绝了嗣了,如此大的因果净禾便承受不起;再者,和薛雨晨的婚事是有着生身大恩的父母生前订下,驳逆的总是不好……
于是,双方一合计,居然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
净禾和薛雨晨先成家,生下两子,而后再出家,算是全了父母生恩,也避免了无后绝嗣的大罪;而薛家这边也得了实惠,独生nV儿薛雨晨不必外嫁,也免了招赘招到了个歪瓜裂枣毁了全家又祸害了nV儿。
两人所生两子,一个随元姓,一个随薛姓,事先立好凭据,待两子皆满十五时财产各分一半,期间全交由薛家教养。
对此,薛雨晨也是同意的。
自古能被招赘的又有甚么好男儿?
还不如……
还不如和净禾这样的男子,尽管无法全全属于她,至少,也没便宜了其他小妾通房甚或是青楼妓子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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