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咱们打包回南厂,给肖小六他们吃。这群文书平时很辛苦的,他们事情多,能出来吃吃喝喝的日子也不多。”
“也对。”我点点头,看着还剩下这么多菜,心里也就不纠结了。看向窗外街上的风景,还是很热闹的。鸿宾楼在京城最繁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最是喧哗。我有点茫然,可能是在冷宫待久了,忽然对这样的嘈杂有点不适应。或许,更多是的在想,若是离开了安静的冷宫,要去哪里呢?果然,温水煮青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在舒适圈待久了,人就废掉了。我拍了拍自己,挺直了身体。
人坐在三楼,又挺直了身子。果然可以用那句“站得高,望得远”来形容,这看热闹都能够看的很全面。楼下有个白衣少年正在和什么人拉扯着,周边已经有人围观了。我竖起了耳朵,仔细听了听。
原来这白衣少年是进京赶考的,本来带了几名家仆,但他的老师生病了,他就留下了所有的仆人伺候老师,自己只身先上京。不过只剩下两日路程,他觉得自己可以的。谁知道,就是这两日路程,他糊里糊涂地在搭乘的其中一辆马车中遗落了自己的包裹,这里面可是有三千两银子和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直到他住进客栈之后才发现的,而此时马车早已经不知道去向了。
这少年只得在街上不停地寻找马车的踪迹,几天后才又发现了这辆马车,于是揪住这名车夫,问他是不是看见了包裹。车夫自然是矢口否认,拒绝承认。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车夫又是个粗人,少年说不过他,气得俊俏的小脸通红,还被车夫调笑说是个小娘们,就更是生气了,与他扭打在一起。
很明显,这少年哪里打得过车夫,几下子就处于劣势下风。我看不过去了,下楼去帮忙。陈二在我背后嘟囔了一句:“你是不是看人家是个美男啊,才这么热情。”
“那是,我就喜欢帅哥。”我的心里话嘛,谁不是看着帅哥养眼呢。到了楼下,两人还扭打着,白衣少年的衣服都脏了,看得我只心疼,大吼了一嗓子:“别打了!”
但我这声音被看热闹的人淹没了,完全没起到效果。还是后面跟过来的陈二一嗓子太厉害了,立时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看着他。他变脸的本事也够快的,马上换上了太监的脸谱,将所有焦点都转移到我的身上。“大人,您来处理吧。”嘿,这个时候,我这南厂的红黑暗纹厂服终于被人看到了。
我拉起了白衣少年,还替他拍了拍土,问道:“你确认是这名车夫?”
“是的,我认得他的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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